上海市进才中学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申报的规定
作者:李伶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阅读:480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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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管理,现将社团活动按其规模分为三类:跨校际活动;全校性的活动以及持续时间较长的系列活动,如各种竞赛、系列讲座等;社团内部举办的活动或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单次讲座、报告等。
一、社团活动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事由、申请人签名;
2、活动策划:包括活动内容、主题、开始和结束时间、地点、拟邀请出席人员名单、拟请新闻媒体,若不能明确,须说明原因;
3、活动预算:须注明经费的解决方式和使用方式;
4、学校证明:此项要求适用于跨校际大型活动和全校性活动,申请举办该类活动时,须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所开据证明。
二、社团活动申报要求
1、跨校性质的大型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召开前一月或更早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经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批。
2、全校性的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一周或更早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3、本社团内部举行的活动或社团举办的小型活动须提前四个工作日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4、各社团须将申报材料上报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备案处理。
5、社团活动的批复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各社团。
三、其它说明
1、能否按照此规定进行有关活动将作为社团考评的重要依据。
2、对于未经批准而举办的活动,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团,将依据规定予以取缔。
3、本规定解释权归校社团管理委员会。